福建/福州-2025-12-23 00:00:00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传
通讯地址:福州台江区高桥路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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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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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零配件生产线扩建项目 |
闽侯县 |
福州顺森专用车有限公司 |
福州朴诚至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福州市闽侯县青口镇青口投资区,项目租赁陶精(福建)实业有限公司*号、*号、*号厂房,购置螺杆空压机、抽风机、自动化涂装生产线*条及配套环保设备,主要用于生产汽车备胎罩总成、前保中饰条、侧盖板等(现有年产*万套前保饰条、门外饰条产品系列停止生产),项目建成后全厂生产规模为年产*万套汽车零配件。 |
*.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打磨、调漆、喷漆、流平、烘干等工序均应在密闭空间内进行,采用负压收集生产废气。经静电除尘处理的打磨废气、经水帘柜处理的漆雾,与含漆废气一并经“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排气筒引至不低于**米高空排放。 *.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原则,建设完善的污水及雨水收集、处理系统,雨污水收集和排放管网按要求设置流向、类型等标识,按规范设置标准排放口。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水帘柜及喷淋塔废水收集后进入厂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采用“中和调节+气浮+沉淀+过滤”工艺处理后进行回用,定期清渣,由于长期使用积累杂质形成的废液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青口汽车工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规范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分类暂存场所,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原则,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和处置,规范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帐,加强全过程规范化管理,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废过滤棉、漆渣、废包装桶、废活性炭、污水处理污泥、含油手套及抹布、水帘柜及喷淋塔废液、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应按规范收集、贮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静电除尘粉尘、废水砂纸、不合格品、废无尘布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给物资回收公司加工利用。生活垃圾定点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噪声污染防治。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选用先进的低噪声机械、设备及装置,对主要噪声设备进行消声、隔声、减振处理,确保厂界噪声及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达标。 公众参与:通过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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