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2025-12-25 00:00:00
| 索 引 号 | *********/*********** | 分 类 | 项目公示 |
| 发布机构 | 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 |
| 文 号 | 时 效 |
拟对江苏嵘禾科技材料有限公司冶金包装材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建设地点: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市珊瑚镇工业集聚区港北路*号(珊瑚镇工业集聚区)
建设单位:江苏嵘禾科技材料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江苏嵘禾科技材料有限公司为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市珊瑚镇工业集聚区港北路*号一家私营企业,****年该企业拟投资****万元购置新增用地*******,建设厂房、办公楼及配套工程,建筑面积约*******,拟购置挤出机、卷管机等设备**台套,建成后将形成年产塑料制品***万件、纸制品**万套及木箱、木托盘*万套的生产能力。
公示情况: **月**日至**月**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 落实雨污分流。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委托八户村村民委员会清运用作农肥,不外排。
*.废气 项目运营期混料、上料、破碎、抛光、切割、分切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挤出、印刷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进行处理后经***高*****排气筒排空;涂胶、烘干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负压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进行处理后经***高*****排气筒排空;危废仓库暂存废气经负压收集通过“活性炭”进行处理后经***高*****排气筒排空,在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排气筒有组织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排放能达到江苏省《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标准中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排放限值,*****排气筒有组织颗粒物排放能达到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标准中颗粒物排放限值。
项目有少量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产生及排放,经自然通风扩散后,项目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能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年修改单)表*中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标准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颗粒物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标准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厂房外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能达到江苏省《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标准限值,可实现达标排放。
*.噪声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相关功能区标准要求。
*.固废 妥善处理各类固废,不得擅自外排,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活性炭、废油墨桶、废抹布、废印刷版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废胶桶由厂商回收;废边角料(塑料)、不合格品(塑料)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纸制品)、不合格品(纸制品、木块)外售综合利用;收集粉尘、破损布袋委托有资质的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
地址:泰兴市文昌东路,市数据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