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2025-12-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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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共享 协同创新——我省成功签署政府采购跨省远程异地评审合作协议
为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决策部署,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近日,我省与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浙江省、江西省、云南省、青海省、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大连市正式签署《政府采购跨省远程异地评审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此举标志着我省在推动评审资源共享、促进政府采购公平公正、优化营商环境方面迈出关键一步,为构建规范透明、协同高效的跨区域政府采购新机制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深化区域协作,构建评审一体化新格局
《协议》的签署,是我省积极响应财政部关于探索远程异地评审要求、主动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实践。合作遵循“自愿加入、资源共享、技术支撑、常态运行”的原则,以标准化的评审场地为基础,依托互联网、安全防护及音视频实时交互技术,实现评审专家在线协同、场地资源高效利用。签约各方将共同推进跨省远程异地评审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旨在打破地域壁垒,共享优质专家资源,从机制上减少人为干预风险,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的公信力与专业化水平。
二、规范流程分工,推动评审操作标准化
《协议》明确了主场(项目发起方)与副场(协作方)的职责分工,系统规划了远程异地评审的九个核心流程,涵盖场地预约、专家抽取、身份核验、评审组织、档案归集、费用支付、质疑投诉协助等环节。评审专家分别从主场或副场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保专家组成的科学性与公正性,有效阻断长期利用本地专家形成的固定利益链。通过电子化系统对接或规范信息传递,实现信息同步、流程联动,确保评审过程全程留痕、可溯可查。
三、强化技术赋能,筑牢安全应急双保障
合作高度重视技术支撑与风险防控。评审场地需具备网络安全管控、视频监控存证能力,评审过程依托电子交易系统与音视频会议系统实现在线沟通与实时记录。针对系统故障、突发停电、专家回避等异常情况,《协议》设立了完备的应急处置程序,包括电子签名备选方案、故障期间评审中断与恢复机制、专家应急补充抽取等,确保评审活动在合法合规前提下稳健运行。所有监控视频资料均按规定保存、备份与移交,符合国家信息安全标准,为事后监督、争议处理提供完整依据。
四、健全监管协同,落实责任共担新机制
按照“属地管理、谁监管谁认定”原则,主场采购监管部门对项目履行监督管理主责,副场监管部门积极协助配合。对于评审专家或工作人员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由主场监管部门调查确认后通报副场,双方依权限协同处理,形成跨省监管合力。合作协议还建立了争议协调机制,确保在政策理解或执行差异时,能以主场政策为基准进行统一解释,保障评审依据的一致性。
五、推进常态互认,开启资源互通新篇章
根据《协议》,签约方将在政府采购平台公示可用于远程异地评审的机构及场地信息,供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预约选择。下一步,签约各方将加快推动系统对接与电子化预约,实现场地资源“一网通览、一键预约”。我省将以此次合作为契机,积极探索与更多省份建立类似协作关系,逐步构建起跨省评审资源互联互认网络,推动政府采购从“本地化”向“区域化”、“全国化”协同演进。
此次跨省远程异地评审合作协议的成功签署,是我省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又一实质性举措。通过制度创新与技术赋能,不仅提升了评审工作的公平性与效率,也为供应商参与竞争提供了更加统一开放公平的市场环境。我省将继续深化政府采购领域改革,完善协作机制,拓展合作范围,为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山西财政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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