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民治街道卓越皇后道名苑1栋08(陆海大厦)整体转让(交易公告)
2025-12-25
广东/深圳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深圳市宝安区民治街道卓越皇后道名苑1栋08(陆海大厦)整体转让(交易公告)
广东/深圳-2025-12-25 00:00:00
  •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资产,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标的简况
    实物房产
    房产证号 粤(****)深圳市不动产权第*******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目前用途 办公
    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民治街道卓越皇后道名苑*栋**号
    规划用途 居住用地/商业
    使用年限 ****年**月*******年**月**日(年)
    其他说明

    标的目前为出租状态,租赁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房产证载用途为商业,土地使用权证载用途为居住用地,实际用途为办公,建筑面积为****.***²,权利性质为出让,宗地号为*********,宗地面积为*****.***²,截至评估基准日,未对商业房产所占用土地使用权进行分摊。

    资产概述
    标的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民治街道卓越皇后道名苑*栋**,建筑面积为****.***²,该不动产结构类型为钢混结构,建成于****年*月,层高*米,房屋门窗为不锈钢玻璃门、铝合金窗,现浇钢筋屋面楼面板,外墙装饰面为玻璃幕墙,内墙装饰面墙砖、墙纸、布艺,楼地面为部分地砖和部分木地板,室内石膏吊顶和***板。采光通风较好,室内水、电、消防、通风等设备齐全。
    标的所在地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深圳市宝安区民治街道卓越皇后道名苑*栋**号
  • 转让方简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建材资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 深圳市龙华新区大道***号陆海大厦**
    法定代表人 刘霄
    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经营规模 微型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股东(大)会决议
    转让方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批准单位名称 中建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决策文件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 中建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纪要
    批准文号 中建材资产办公会纪字(****)*号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批准日期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中心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意向受让方需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前,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万元(以到账为准)。 *.*意向受让方若违反资产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资产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或诚意金)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 *.*本项目诚意金、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诚意金、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 *******************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 *.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报名参加交易的,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按照挂牌价与该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通过(网络竞价) 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受让方须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受让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标的资产意向并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审查,符合受让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受让方须承诺已知悉相关购房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并已自行确认完全符合相关购房政策文件的要求。如因不符合相关购房政策规定而导致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受让方须按照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 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资产受让申请,视为接受转让方已拟定的资产交易合同等文本,成为受让方后无条件与转让方签署包含前述《资产交易合同》在内的文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是否接受联合体受让
    重大事项披露
    *、标的评估价为含增值税价值,评估结果为房地合一价值。
    *、标的资产证载坐落于深圳市宝安区民治街道卓越皇后道名苑*栋**号,截至评估基准日,委估资产实际坐落于深圳市龙华区新区大道***号。
    *、标的目前处于出租状态,租期至****年**月**日。成交后,受让方须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或是自行与原租户协商解决。原租户享有优先购买权。
    *、根据《不动产权证书》,房屋证载用途为商业,土地证载用途为居住用地,截至评估基准日,由于委估房产所占用土地使用权面积尚未进行分割,本次评估结论为商业房地产的价值,提请报名的意向方注意。
    *、标的以现状转让,竞买方在参与竞价前应对拟转让标的做全面调查了解,在竞买前查看公示的相关合同条款,并自行独立慎重决定是否参与竞买。一旦报名参与竞价,都将视同竞买方已实际全面了解拟购标的物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已披露的信息),并完全接受和按现状接收房产,无论双方对现状的理解是否一致,实际面积与不动产权证面积是否有差异,均不影响成交价格和成交结果,成交后受让方承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和抗辩。
    *、本次标的资产交易过户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按标的资产所在地房产交易规定执行,凡国家有明确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的交易服务费、交易税、费由转、受让双方分别承担,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税、费及房产过户涉及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登记费、手续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踏勘联系人:周先生***********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保证金设定
    保证金金额(万元) ***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保证事项及处置方式
    *.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收款账号 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北京路支行 转账备注:*****************
    保证内容
    本项目保证金的保证事项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方(最长不超过一年)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公示附件 **资产交易合同(范本).***
    交易机构联系人 欧斯林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珠海市横琴新区华金街**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大厦**层
    交易机构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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