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长沙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地力提升服务采购(三标段...
2025-12-25
湖南/长沙 招标采购
长沙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长沙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地力提升服务采购(三标段...
湖南/长沙-2025-12-25 00:00:00

长沙县农业农村局****年长沙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地力提升服务采购(三标段)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年**月**日

服务类合同预览
****年长沙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地力提升服务采购(三标段)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人地址:  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东路***号   
供应商(乙方):  湖南沐风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其他长沙高新开发区麓松路***号东方红小区延农综合楼**楼****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年长沙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地力提升服务采购(三标段)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优惠率(%)
* ****年长沙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地力提升服务采购三标段 其他农业服务详见采购需求***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捌拾陆万伍仟伍佰柒拾壹元叁角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位

数量

优惠率(%)

优惠后的单价

优惠后的总价(元)

备注

*

有机

****.*

**%

**.***

*****.*

优惠率执行统一优惠率

*

复合

****.*

**.***

*****.*

*

紫云英播种(包含开沟)

*****

**.*

******.*

*

油菜播种(包含开沟)

*****

**.*

******.*

合计

******.*

二、服务要求
*.服务要求

负责长沙县春华镇、果园镇、江背镇、路口镇料撒施,种子播种以及秋收后开沟。种子撒播、有机、复合的实施内容为对购买的绿种子撒播、有机、复合和秋收后开沟(开沟要求开“围”沟和“井”字型沟,沟深沟宽各**公分左右,保证排水通畅;每亩大田撒施绿种子确保均匀撒施,不得出现堆集和漏撒的情况;有机、复合均匀撒施到稻田中,再根据水稻插秧时间通过深翻耕将有机、复合带入耕作层底层,为农田补充底;有机、绿、复合撒施不得出现堆集和漏撒的情况。)

*.人员配置要求

配备*名拖拉机驾驶员,*名无人机操作员;持证上岗【操作拖拉机的施工人员必须具有拖拉机驾驶证操作无人机(无人机用于播种)的施工人员必须具有无人机操作证,操作证与配置机型匹配,此项乙方须在投标文件中列明机械和人员详细配置清单,清单须列明拖拉机和无人机数量、型号,列明操作人员及驾驶证、操作证扫描件】。

*.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配备*台拖拉机和*台无人机

*.其他要求

/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合同定价方式:根据优惠率执行
*.付款方式:


结算时按实际完成的数量进行结算,中标人的最终结算价=(**中标优惠率)*单价×实际完成数量。



收款账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枫林分理处(湖南沐风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预付款保函:

/

*.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 —— **********

五、服务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

(*)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
(*)履约验收方式:分期/分项验收
(*)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①本项目履约验收按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号)的规定执行。产品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②项目实施过程中,开沟、种子播撒、有机、复合撒施等作业必须留有建设前、中、后对比影像资料。③项目完成后的验收,由采购人组织,项目监理、镇农业农村办公室、村(社区)、中标人进行联合验收。中标人须提供项目所有到户面积花名册。由采购人负责成立由监理、镇农业农村办公室、村(社区)等参与的项目验收组,对开沟、种子播撒、有机、 复合撒施项目进行竣工验收,严格执行相关标准,按照项目要求核实面积。项目验收后乙方及时办理结算,按时完成结算资料审核。项目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应在**天内提交完整齐备的项目验收资料,装订成册,交采购人存档,并保证所有归档资料的真实性。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

(*)履约验收标准:

/

(*)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可要求乙方进行整改
*.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

十、违约责任
*.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中标(成交)通知书;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采购文件;
(*)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法定代表人: 余米 法定代表人: 陶建国
委托代理人: 周川 委托代理人: 李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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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长沙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地力提升服务采购(三标段)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人地址:  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东路***号   
供应商(乙方):  湖南沐风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其他长沙高新开发区麓松路***号东方红小区延农综合楼**楼****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年长沙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地力提升服务采购(三标段)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优惠率(%)
* ****年长沙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地力提升服务采购三标段 其他农业服务详见采购需求***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捌拾陆万伍仟伍佰柒拾壹元叁角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位

数量

优惠率(%)

优惠后的单价

优惠后的总价(元)

备注

*

有机

****.*

**%

**.***

*****.*

优惠率执行统一优惠率

*

复合

****.*

**.***

*****.*

*

紫云英播种(包含开沟)

*****

**.*

******.*

*

油菜播种(包含开沟)

*****

**.*

******.*

合计

******.*

二、服务要求
*.服务要求

负责长沙县春华镇、果园镇、江背镇、路口镇料撒施,种子播种以及秋收后开沟。种子撒播、有机、复合的实施内容为对购买的绿种子撒播、有机、复合和秋收后开沟(开沟要求开“围”沟和“井”字型沟,沟深沟宽各**公分左右,保证排水通畅;每亩大田撒施绿种子确保均匀撒施,不得出现堆集和漏撒的情况;有机、复合均匀撒施到稻田中,再根据水稻插秧时间通过深翻耕将有机、复合带入耕作层底层,为农田补充底;有机、绿、复合撒施不得出现堆集和漏撒的情况。)

*.人员配置要求

配备*名拖拉机驾驶员,*名无人机操作员;持证上岗【操作拖拉机的施工人员必须具有拖拉机驾驶证操作无人机(无人机用于播种)的施工人员必须具有无人机操作证,操作证与配置机型匹配,此项乙方须在投标文件中列明机械和人员详细配置清单,清单须列明拖拉机和无人机数量、型号,列明操作人员及驾驶证、操作证扫描件】。

*.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配备*台拖拉机和*台无人机

*.其他要求

/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合同定价方式:根据优惠率执行
*.付款方式:


结算时按实际完成的数量进行结算,中标人的最终结算价=(**中标优惠率)*单价×实际完成数量。



收款账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枫林分理处(湖南沐风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预付款保函:

/

*.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 —— **********

五、服务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

(*)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
(*)履约验收方式:分期/分项验收
(*)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①本项目履约验收按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号)的规定执行。产品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②项目实施过程中,开沟、种子播撒、有机、复合撒施等作业必须留有建设前、中、后对比影像资料。③项目完成后的验收,由采购人组织,项目监理、镇农业农村办公室、村(社区)、中标人进行联合验收。中标人须提供项目所有到户面积花名册。由采购人负责成立由监理、镇农业农村办公室、村(社区)等参与的项目验收组,对开沟、种子播撒、有机、 复合撒施项目进行竣工验收,严格执行相关标准,按照项目要求核实面积。项目验收后乙方及时办理结算,按时完成结算资料审核。项目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应在**天内提交完整齐备的项目验收资料,装订成册,交采购人存档,并保证所有归档资料的真实性。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

(*)履约验收标准:

/

(*)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可要求乙方进行整改
*.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

十、违约责任
*.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中标(成交)通知书;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采购文件;
(*)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法定代表人: 余米 法定代表人: 陶建国
委托代理人: 周川 委托代理人: 李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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