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县教育局本级高邑县城区中小学教学装备提升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12-24
河北/石家庄 质疑投诉
高邑县教育局本级高邑县城区中小学教学装备提升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河北/石家庄-2025-12-24 00:00:00
高邑县教育局本级高邑县城区中小学教学装备提升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高邑县城区中小学教学装备提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邯郸市舟业商贸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邯郸市肥乡区天台镇东马固村新***线南侧****
被投诉人:高邑县教育局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邑县刘秀路***号
被投诉人:石家庄筑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邑县高邑镇千秋路***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邯郸市舟业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对高邑县教育局(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委托石家庄筑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投诉人*”)代理的“高邑县城区中小学教学装备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编号:**************)做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接收并受理投诉人提交的投诉书。
投诉事项:*、本项目中标单位河北有同科技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蚌埠市高新区众骏光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智能交互黑板、展台无商标信息;*、本项目中标单位河北有同科技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蚌埠市高新区众骏光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展台无***认证。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调查:投诉人因“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恶意串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河北省财政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冀财规(****]*号)***项规定,于****年**月**日被财政局处以“罚款****.**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见附件)。投诉人不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
六、处理文件编号
高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
迁安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执法机关名称: 高邑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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