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2025-12-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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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曲出告字[****]**号)
曲出告字 [****]**号 ****/**/**
经曲周县人民政府批准 , 曲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出让 *(幅 )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号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县经济开发区中区建设街路东,七支渠南侧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 | 建筑密度 (%): | **≤ |
绿化率 (%): | ≤** | 建筑限高 (米): |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起始价: | ****万元 | 加价幅度: | *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 挂牌结束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 ** 月 ** 日 至 ****年 ** 月 ** 日 到 曲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年 ** 月 ** 日 至 ****年 ** 月 ** 日 到 曲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曲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会议室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号
号地块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至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
)
建设规划条件
*.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
米;
*.主要出入口位于建设街和七支渠南路,建设街道路红线宽度
**
米,建筑退让建设街道路红线不低于
**
米,七支渠南路道路红线宽度
**
米,建筑退让道路红线不低于
**
米,按规定退让其他地界;
*.该宗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工业生产必需的研发设计、检测、中试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
*%
,且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
**%
,工业生产必需的研发设计、检测、中试设施建筑面积也应小于等于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
**%
。严禁在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受让人取得该宗地后可以分割办理土地和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土地分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不得超过六宗;宗地西半部分(
**.**
亩)入驻企业必须为生物大健康产业类企业(否则该宗地不允许分割),生产车间不低于
*
层且首层高度不低于
*.*
米,综合楼及物流中心建筑最小分割面积不得小于
***
㎡、生产车间最小分割面积不得小于
****
㎡分别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宗地东半部分(
**.**
亩)入驻企业优先考虑生物大健康产业类企业,同时允许入驻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类企业,生产车间不低于
*
层,每个车间最多分割为两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该宗地投资强度每亩不低于
***
万元;
*.该宗地亩均税收不低于
**
万元
/
年;
*.建设项目要达到国家绿色建筑设计标准要求,项目土地证边线与建筑红线之间的场地硬化、绿化、供暖、供气、市政管网设施等建设设计方案一并纳入规划设计方案;
*.受让人须依法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确保生产建设项目中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设计方案需提交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批准。
(二
)*
、无底价出让。
*
、土地出让金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缴清。
*
、该宗地涉及耕地面积
*****
平方米,应缴开垦费
***.*****
万元。合同价款不包括耕地开垦费,受让人需按规定标准另行缴纳后再行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三
)
受让人在出让宗地范围外因施工等原因需临时使用土地的,应当依法依规申请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
(四
)
本次出让地块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地块,土地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须同时与河北曲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
“
标准地
”
履约监管协议》《曲周县企业投资工业项目
“
标准地
”
投资承诺书》。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曲周县人民西路**号
联 系 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曲周县财政局曲周县非税收入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曲周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开户账号:******************
曲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