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2025-12-24 22:05:43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于洪区非建成区(西部区域)绿化养护工程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于洪区非建成区(西部区域)绿化养护工程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沈阳市于洪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沈阳市环美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洪湖街****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于洪区非建成区(西部区域)绿化养护工程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①施工、养护单位进场前要签订“养护安全生产责任状”,养护单位是养护、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人。由于养护单位工作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由养护单位负法律责任。现场要配备专职安全员同时佩戴安全员袖标。要形成“天天讲安全,时时重教育”的工作习惯,并形成安全教育记录存档备查,每半个月上报一次。 ②每一个完整养护周期,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苗木耗损不得超过*%,每年交工统计存活率不得低于**%,交工前由区城管项目负责人验收确定,如有超出部分,由养护单位按苗木市场价格赔偿。 ③养护单位项目经理必须坚持每日旁站式管理,如有特殊情况需向城管绿化养护办项目负责人请假,批准后由公司派专人顶替其请假期间的管理工作。 ④日常养护按照绿化面积要求以每****平方米的绿地要有*人的原则进行养护人员配备;要求作业人员足额定岗定位,并按养护量配备足够的机械设备。 ⑤养护单位必须有应对旱、涝等特殊气候条件的紧急预案(养护单位进场时上交)。内容包括:可以动用的车辆、排水设备、人员、工作计划安排等。做到从容应对,不损坏一树一苗。 ⑥养护单位要有足够的应变能力,对于洪区的工作需要及时增加人力、设备配合工作。于洪区遇有迎检、重要会议、参观等重大活动时,要服从于洪区城市管理局统一调度,一切行动听指挥,完成好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⑦养护单位的项目经理必须坚持“守土有责”的原则,坚持“每日巡查”制度,对绿地人为破坏负有第一责任。养护单位未经主管单位告知或提供拆改审批单而在绿地内的一切破坏性施工,养护单位有权制止。制止不力造成绿地损坏,养护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并照价赔偿,造成严重损失的,将解除养护合同。 ⑧包含但不限于行道树修剪、行道树种植、树木补植、园林有害生物防治、树木安全防护、绿地卫生管理等绿化维护有关养护标准参照沈阳市现行标准执行。 (二)项目要求: ①成立项目组 中标人必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起**日内在沈阳市于洪区成立项目组。 ②人员要求 中标人应配备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和其他固定的管理人员。中标人组建完成后其法人、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因法定事由确需更换的,须报采购人同意。以招标文件为准。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元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