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2025-12-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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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城市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次答疑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编号: **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 宜城市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宜城市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标段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原第一章 招标公告*.* “其他:合同估算价:*****.** 万元” 更改为:“其他:合同估算价:*****.**万元”;
*、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 *****.** 万元
其中:
√勘察费为 **.** 万元;
√设计费为 ***.** 万元;
√设备购置费为 ****.** 万元;
√建筑安装工程费为 *****.** 万元;
□暂估价为万元;
□暂列费用为万元。【备注:暂列费用指招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预备的用于建设期内不可预见的费用】
更改为:(*)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万元
其中:
√勘察费为**.**万元;
√设计费为***.**万元;
√设备购置费为*****.**万元;
√建筑安装工程费为****.**万元;
□暂估价为万元;
□暂列费用为万元。【备注:暂列费用指招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预备的用于建设期内不可预见的费用】;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 | 申请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 | / |
更改为:
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 | 申请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 | 施工单位提供即可,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查询并截图 |
*、本次招标工作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由“****年**月**日上午*时**分”变更为:“****年*月*日上午**时**分”。
招标文件中其它内容不变。
本次答疑澄清通知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当本次答疑澄清通知与招标文件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本次答疑澄清通知为准。
特此澄清!
招标代理机构:宜城市智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宜城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技术支持:宜城政府网 ********* **** ******* , *** ****** ********
办公地址:宜城市中华路**号 邮编:****** 电话:************
工信部备案编号:鄂***备********号 鄂公网安备:**************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