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芦山经济开发区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设计补遗01号
2025-12-24
四川/雅安 变更澄清
四川芦山经济开发区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设计补遗01号
四川/雅安-2025-12-24 00:00:00
四川/雅安-2025-12-24 00:00:00
四川芦山经济开发区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设计补遗**号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不做修改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四川芦山经济开发区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设计补遗**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原第三章评标办法“人员要求”中:以上人员不得重复兼任,同一人员仅能承担一个职位;省外企业参加投标的,人员须为入川备案人员(附四川省住建厅官网最新截图), 提供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新聘人员提供至少一个月社保及聘用合同,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文件及聘用合同。职称专业认定以职称证为准。 现变更为:以上人员不得重复兼任,同一人员仅能承担一个职位;所有注册人员须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官网最新截图, 提供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新聘人员提供至少一个月社保及聘用合同,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文件及聘用合同。职称专业认定以职称证为准。 *、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四川芦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