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898本溪市桓仁县雅河乡镇南老台村13848平方米土地出租(租期5年)
2025-12-24
辽宁/沈阳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2025)2898本溪市桓仁县雅河乡镇南老台村13848平方米土地出租(租期5年)
辽宁/沈阳-2025-12-24 00:00:00
辽宁/沈阳-2025-12-24 00:00:00
(****)****本溪市桓仁县雅河乡镇南老台村*****平方米土地出租(租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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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 沈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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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本溪市桓仁县雅河乡镇南老台村*****平方米土地出租(租期*年)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辽宁沈煤龙盟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
| 挂牌价格 | **.***万元(人民币元) |
| 挂牌期间 | **工作日 |
| 挂牌日期 | ********** |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出租标的所有状况均以实地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公示期内自行前往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查勘并了解土地之现状及瑕疵,出租方不保证所出租土地品质及缺失,也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承租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自行判断承租本项目后的经营风险,意向承租方一旦交纳摘牌保证金,即视为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实际状态为由退还出租标的或要求出租方对其进行赔偿,请在报名前谨慎考虑。 *、意向承租方若发生以不了解出租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租赁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承租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沈交所和出租方有权按本项目出租公告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租金,并将出租标的重新挂牌。 *、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截止日**:**前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并按照首年租金的**%交纳交易保证金至沈交所指定账户(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自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并向出租方交付*万元做为押金。 *、自合同生效后*个自然日由承租方按照合同约定向出租方交纳租金,待沈交所确定出租方收到租金后*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承租方已交纳的摘牌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原路径以无息形式返还承租方。承租方逾期不交土地租金或交付不及时按照违约处理,已交摘牌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已全部知悉辽宁沈煤龙盟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平方米土地租赁条款全部内容,自确定为承租方*个工作日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并完全接受合同条款,对此无异议。否则视作违约,已交款项不予退还。 *、如政府未来要求征用回收该土地,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搬迁,出租方不做任何补偿。 *、其他条件详见《土地租赁合同》,承租方须严格按照《土地租赁合同》条款执行。 *、出租方已披露其已知的相关信息,若后续出现尚未披露的相关信息和情况,以实际情况为准,出租方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