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888辽宁文体旅物业公司5台报废车辆整体转让
2025-12-24
辽宁/沈阳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2025)2888辽宁文体旅物业公司5台报废车辆整体转让
辽宁/沈阳-2025-12-24 00:00:00
辽宁/沈阳-2025-12-24 00:00:00
(****)****辽宁文体旅物业公司*台报废车辆整体转让
发布时间:********** **:**:**
数据来源: 沈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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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辽宁文体旅物业公司*台报废车辆整体转让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辽宁省文体旅产业发展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挂牌价格 | *.*万元(人民币元) |
| 挂牌期间 | **工作日 |
| 挂牌日期 | ********** |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本次转让的报废车辆整体转让,不拆分。报废车辆的数量、规格、型号、完整程度等状况均以实物为准,转让方及沈交所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自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合同》,已交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并于签订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剩余转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至沈交所指定对公账户。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拒绝现状接收、拒绝签署《资产转让合同》,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转让方及沈交所有权扣除受让方保证金,收回转让标的,再次进行公开转让。 *、受让方须在转让方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资产交割手续,并将受让资产全部搬离出停车场地。受让方在整个过程中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操作,并由受让方负责在装卸、运输过程中相关环节的一切安全责任及相关费用但不限于装卸费、运输费、人工费、高速公路费(过桥)。报废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须在车辆报废之后,向转让方出具商务部认定的《机动车回收证明》(注明车架号)及车管所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 *、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依据公开竞价转让规则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沈交所和转让方有权依据公开竞价转让规则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