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2025-12-24 00:00:00
台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台州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第二步试点市级审查验收第三方服务采购的公示
一、项目名称
台州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第二步试点市级审查验收
二、项目内容
按照部、省、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第二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台州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问题专项整治第二步试点审查验收工作,制定验收方案,开展内外业核查;组成工作组,赴现场组织开展资源目录、处置意见台账、成果台账、技术方案、工作总结等检查;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展问题分析,督促试点地区限期整改完善,保证调查成果质量。对专项整治试点补充调查成果数据库检查及汇交;编制市级验收报告,并协助配合开展省级、部级抽检等工作。
三、项目要求
*.根据相关要求,已中标浙江省级试点核查销号工作的供应商、温岭市和玉环市整治试点服务工作的供应商均不能参与市级审查验收采购。
*.项目实施严格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合同约定,按照相关技术标准执行,确保成果规范性和权威性。
*.投标人根据项目要求配备项目人员要具备相应的资质标准,相关人员统筹协调能力强,熟练相关内容和知识,帮助完成问题图斑整改销号。
*.按照省级工作机制要求的审查内容进行审查,逐宗审核温岭市、玉环市全部图斑(内业和外业),主要审查各类数据与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逻辑一致性,审查通过的问题图斑整治到位情况,审核处置政策执行情况,对认为有必要的现场进行测绘,逐宗出具审查验收意见(报告)等,审查数量符合省级工作机制要求。
*.汇编试点地区专项整治验收台账,完善成果档案,形成市级验收报告。
*.符合我国国家或部门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
*.供应商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供应商应组建能够满足本项目服务需要的项目组,按照工作范围和内容完成工作,并按约定向采购人汇报工作进展。
*.提供相关用车保障,服务过程中车辆及人身的安全由投标人负责,采购人不承担因意外伤亡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相关的费用。
四、项目预算
总金额不超过**万元(涵盖税费、交通等所有费用)。
五、报价文件获取
报价一览表、投标声明书、相应承诺函等详见附件。
六、响应文件提交(一式五份)
*. 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 提交地点:台州市农业农村局大楼***室。
七、评标方式
本采购项目以符合项目需求为前提,按综合评标最高分者确定为中标人。如出现相同分数,按价格低者确定中标人。
八、公示期限
****年**月**日***月**日。
九、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联系台州市农业农村局(台州市椒江区康平路**号),吴先生,*************。
附件:台州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第二步试点市级审查验收服务采购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