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氏县水利局尉氏县2025年中央和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一标段-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12-24
河南/开封 招标采购
尉氏县水利局尉氏县2025年中央和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一标段-竞争性谈判公告
河南/开封-2025-12-24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河南/开封-2025-12-24 00:00:00
尉氏县水利局尉氏县****年中央和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一标段*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机构:尉氏县水利局
发布日期:********** **:**
访问次数:***
|
项目概况 尉氏县水利局尉氏县****年中央和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会员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项目编号:尉财谈判采购******** | |||||||||||||||
| *、项目名称:尉氏县水利局尉氏县****年中央和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 | |||||||||||||||
|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 *、预算金额:*,***,***.**元 | |||||||||||||||
| 最高限价:*******.**元 | |||||||||||||||
|
|||||||||||||||
|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个包段; 一标段:十八里镇邓家村、南曹乡前张铁村村内道路 *.*、采购内容及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竞争性谈判文件、答疑纪要及变更通知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建设地点:尉氏县境内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工期:**日历天 | |||||||||||||||
| *、合同履行期限:同工期 |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执行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 |||||||||||||||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或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及其主要执(从)业人员均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年*月*日以来任意连续*个月的社保证明(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打印页为准,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算起,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 *.*供应商不得存在财库[****]***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对象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对象为企业)、“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对象为企业),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查询结果页面截图需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至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供应商存在信用问题,采购人均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因查询网站更新而在响应文件中出现不同查询页面截图,在本项目中均有效。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会员系统 | |||||||||||||||
| *.方式: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下载。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会员并取得**密钥,凭**密钥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及资料(详见****://***.**********.**办事指南*操作规程)。未按规定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潜在供应商可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竞争性谈判文件。 | |||||||||||||||
| *.售价:*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 *.地点: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尉氏县市民之家六楼)。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会员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递交质疑或投诉的方式及地址 (*)线上: 根据汴公管办〔****〕**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需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系统中提出质疑(异议)与投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复,各投标人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 递交地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会员投标系统中本项目“质询信息”位置线上直接提起。(如有疑问可拨打服务电话咨询*************) (*)线下: 行政监督部门受理投诉的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 尉氏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址:尉州大道中段财政局***室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方式:*************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尉氏县水利局 | |||||||||||||||
| 地址:尉氏县新民街**号 | |||||||||||||||
| 联系人:崔先生 | |||||||||||||||
| 联系方式:************* |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邦兴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竹街*号**幢*层**号 | |||||||||||||||
| 联系人:代敏敏 | |||||||||||||||
| 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代敏敏 | |||||||||||||||
| 联系方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