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2025-12-24 00:00:00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党政办公室
项目名称: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服务(太升国际**栋)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服务(太升国际**栋)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服务(太升国际**栋)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以及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的编制情况,本着集约原则,严格落实中央“过紧日子”精神相关要求,在满足基本办公需求的基础上,租赁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龙洞堡机场路*号[双龙区]太升国际**栋作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办公用房,使用楼层分别是:**栋负*层、**栋*楼、**栋**楼、**栋**楼、**栋**楼、**栋**楼、**栋**楼、**栋***楼、**栋**楼,租赁使用面积为****.**平方米。
*.龙洞堡电子商务港(既太升国际)物业服务于****年*月由房开商贵州太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协议选聘且于****年*月**日经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同意,由贵州众行联行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于****年**月**日变更为贵州太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实施物业管理;因本项目租赁位置属于太升国际整体物业区域,且其中地下停车场、相关设施设备(电梯系统、消防系统、给排水系统、供配电系统、弱电系统、照明系统、楼宇监控系统、车辆道闸系统等)不能分割独立使用,依据《贵州省物业管理区域划分办法》第五条之规定:“以一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所确定的红线图范围内的物业,原则上应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从而本项目物业服务只能从该处采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本项目符合“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故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贵州太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贵州太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龙洞堡机场路*号[双龙区]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程沛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机场路*号太升国际**栋**楼
*.财政部门
联 系 人:王莹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贵阳市南明区机场路*号太升国际**栋**楼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王明静、龙俊廷、冯路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贵阳市白云区都拉营街道俊杰路***号俊发城商业中心*号楼****号房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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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论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