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梧桐山风景区管理处关于《深圳市梧桐山风景区2026年第一季度东南片区护林巡防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的公示
2025-12-24
广东/深圳 变更澄清
深圳市梧桐山风景区管理处关于《深圳市梧桐山风景区2026年第一季度东南片区护林巡防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的公示
广东/深圳-2025-12-24 00:00:00

深圳市梧桐山风景区管理处关于《深圳市梧桐山风景区****年第一季度东南片区护林巡防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  【字号: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梧桐山风景区管理处拟对深圳市梧桐山风景区****年第一季度东南片区护林巡防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梧桐山风景区****年第一季度东南片区护林巡防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罗湖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经采购方(甲方:深圳市梧桐山风景区管理处)与中标供应商(乙方:深圳市罗湖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拟同意对原合同部分条款作如下变更,变更自****年*月*日起生效:

(一)合同金额变更

原约定:合同金额为*******.**元;

变更后:合同金额为******.**元。

(二)服务人数及岗位配置变更

原约定:乙方每日安排**名工作人员(其中片长*人、班长*人、司机*人,其余为执勤护林员)开展景区东南片区护林巡防等工作,在岗人数不得少于**名;

变更为:乙方每日安排**名工作人员(其中片长*人、班长*人、其余为执勤护林员)开展景区东南片区护林巡防等工作,在岗人数不得少于**名。

(三)服务考评标准变更

原约定:到岗人数少于总人数的**%(**人)时,每缺*人,扣***元管理费,按缺岗人数累扣;

变更后:到岗人数少于总人数的**%(**人)时,每缺*人,扣***元管理费,按缺岗人数累扣。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为落实“习惯过紧日子”相关工作要求,结合财政经费统筹调整安排,****年第一季度该项目经费核减为******.**元。为保障东南片区护林巡防项目正常有序开展,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拟按法定程序签订变更补充协议,对相关条款进行调整。

征求意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梧桐山风景区管理处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罗沙路****号

联系电话:*************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分享到: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