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2025-12-24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本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将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技术要求**.作业本质量要求**.作业本详细技术参数要求中**.装订偏差
修改为:以书背装订的部分胶装本,装订居中,偏离书背在±*.***以内。
二、将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商务要求**.★付款进度安排
修改为:
*、预付款,顺庆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将每学期配送计划下达给成交供应商后,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支付该学期总金额**%的预付款。采购人将供应商应商提供的完税发票等支付资料报顺庆区财政局审核后,顺庆区财政局将预付款划拨给成交供应商
*、进度款,每学期验收合格,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支付该学期总金额**%的剩余款项。(具体结算金额以采购人按照实际学生人数计算,根据成交供应商的送货清单和学校收货清单统计核实数量和成交供应商的成交单价计算结果为准。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核对无误后报顺庆区财政局审核;成交供应商根据顺庆区财政局审核的金额开具合法有效的相同金额的完税发票后,顺庆区财政局将剩余货款据实划拨给成交供应商)
具体请获取更正后的竞争性谈判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南充市顺庆区财政局。
联系地址:南充市顺庆区果城路**号二号楼*楼采监办公室;联系电话:************。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技术要求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投标(响应)管理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育英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充市顺庆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南充市顺庆区双塔街**号绿地中心*号楼*楼
联系方式:************(文件编制;评审结果)、************(评审过程)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文件编制;评审结果)、************(评审过程)
南充市顺庆区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