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5-12-24
四川/内江 中标结果
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四川/内江-2025-12-24 00:00:00
四川/内江-2025-12-24 00:00:00
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四川华询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发布时间:********** **:**:**】【字号: 大中小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成都顶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成都高新区高朋大道**号*栋附*号 | ***,***.**元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顶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 | *********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 食堂食材配送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项目履约时间:****年**月**日起***日,最终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项目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详见磋商文件 |
| ********* | *********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 食堂食材配送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项目履约时间:****年**月**日起***日,最终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项目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吉栋(采购人代表)、伍晓玲、何承慧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以成交价为计算依据,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和发改价格[****]***号收费标准计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收取方式:公对公转账;
收款单位:四川华询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
银行账号:********************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 *.****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内江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星桥街中段***号。
邮编:******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东三段***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华询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栖霞路北段***号附***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
四川华询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