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5-12-24 00:00:00
|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药品供应服务项目(项目编号:****************)更正公告第*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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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药品供应服务项目实施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药品供应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一、商务要求”中“(四)验收方法及标准”修改为: 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对每一服务环节、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与验收。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服务的考核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中标供应商取得了国家带量采购中选品种分数或京津冀带量联动集中采购中选品种分数的,但在实际履约过程中不保障中选品种供应或不落实后续任何范围带量采购政策的,采购人有权与其终止合同。 (二)招标文件“三、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第一包客观分第**项“中药饮片质量可追溯体系”第(*)项修改为: (*)供应商具备全生产产业链溯源系统软件,提供投标人委托第三方公司开发以上系统软件的技术合作合同扫描件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得*分,其他*分。 (三)招标文件“三、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第二包客观分第*项“中药配方颗粒品种评价”修改为: 投标人承诺在服务期内能供应的中药配方颗粒品种涵盖附件*、*中品种数量≥***种的:*分; 投标人承诺在服务期内能供应的中药配方颗粒品种涵盖附件*、*中品种数量*******种的:*分; 投标人承诺在服务期内能供应的中药配方颗粒品种涵盖附件*、*中品种数量*******种的:*分; 其他*分。 三、更正日期 ****年**月**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杨光、冯强 (二)联系电话:************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增产道**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赵雯斐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号二楼。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药品供应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的更正公告第*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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