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南站集疏运系统南环线快速化改造工程通信管线改迁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12-24
江苏/南京 招标采购
南京南站集疏运系统南环线快速化改造工程通信管线改迁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南京-2025-12-24 00:00:00
索 引 号: *********/********** 信息分类: 工业、交通 / 公示公告 / 公告
发布机构: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 **********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南京南站集疏运系统南环线快速化改造工程通信管线改迁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文  号: 关 键 词: 供应商;政府采购;南京市;证明材料;采购;监理;信用;采购人;缴纳;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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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南站集疏运系统南环线快速化改造工程通信管线改迁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委托就南京南站集疏运系统南环线快速化改造工程通信管线改迁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京南站集疏运系统南环线快速化改造工程通信管线改迁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南京南站集疏运系统南环线快速化改造工程全线通信工程的土建(包括临时迁改和永久工程)和国防光缆、铁通、公安监控等线缆敷设迁改监理,监理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所监工程项目实行巡视、旁站监理、中间检验和计量及缺陷责任期服务;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安全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各种工程变更、核价及竣工决算审核、配合竣工决算审计、保修服务及附属配套工程均属于本监理范围。

*.计划服务期:约**个月,具体开始监理日期以委托人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为交工验收后**个月。

*.监理机构设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

*.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年内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依法享受缓缴、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本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指***万元以上的罚款。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通信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通信工程专业)。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年*月*日,每天*:*****:**(北京时间)。

*.方式:请供应商添加工作人员**(**********),通过**联系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手续;或携带供应商介绍信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到采购代理处现场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不收取费用。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南京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发布。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楼会议室(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双拜巷***号)。

*.各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每单位仅限*人参加。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会议室(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双拜巷***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现场考察及磋商前答疑会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及磋商前答疑会。

*.响应文件份数

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其中正本*份,副本*份。响应文件须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均加盖公章(鲜章),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八、本次采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双拜巷***号

采购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号新城科技园**栋*座*楼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联系人:单平平 何孝康 王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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