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美丽蓝天建设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加快补齐我市大气环境治理短板弱项,结合我市实际,拟开展“辽源市美丽蓝天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技术服务”,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
辽源市美丽蓝天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技术服务项目
二、采购内容
*.辽源市美丽蓝天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含政府事权类项目可研编制);
*.辽源市美丽蓝天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包含项目相关附表;
*.辽源市美丽蓝天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绩效目标表;
*.项目实施期技术服务,包括管理制度文件编制、年度工作方案制定、绩效自评报告编写、政策培训及解读等(中央资金按*年分配)。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项目所必需的资质、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意向单位团队需保证项目组成员的稳定性,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开展工作,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将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
*.在服务期内,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根据需要提供相应的资料信息及咨询服务,并根据甲方要求和建议及时做出调整,必要时要派驻项目专人到甲方处开展工作。
四、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为一本正本,包括下列内容:
*.单位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相关工作的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项目报价单(含具体单价和总价等)。报价文件一次发出,不得修改,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报价应视为已包括:专家评审、食宿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劳务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以上文件每页须盖单位公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报价方应于****年*月*日(星期一)下午 ** :**前将报价文件送或邮寄至我局。
地址:吉林省辽源市人民大街****号辽源市生态环境局,逾期递交者,不予受理。
联系人:裴志鹏 陈蕾蒙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