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丰窑厂南侧地块污染土修复效果评估成交结果公告
2025-12-24
安徽/芜湖 中标结果
利丰窑厂南侧地块污染土修复效果评估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芜湖-2025-12-24 00:00:00

利丰窑厂南侧地块污染土修复效果评估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来源:弋江区马塘街道 作者:弋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字体:【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利丰窑厂南侧地块污染土修复效果评估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研创园江淼路**号腾飞大厦*座**层

成交金额:******.**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

汪娇、王强、唐炜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号)执行。

收费金额:****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单位业绩:

(*)射阳县“李为华非法创业园”地块处置工程效果评估工作

(*)灌云县瑞诺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地块污染土壤治理效果评估项目

(*)马鞍山市钢铁有限公司煤焦化公司污染土壤危废鉴定及土壤修复效果评估项目

(*)原靖江众达炭材有限公司地块土壤修复项目效果评估服务

(二)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安徽惊蛰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大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未见实质性*号要求承诺函,符合性审查不予通过,作无效标处理。

(三)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江北产业集中区通江大道南侧***米江北新区建设指挥部*区******号,联系电话:***********。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询问或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弋江区马塘街道办事处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马塘街道弋江南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芜湖森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江北产业集中区通江大道南侧***米江北新区建设指挥部*区******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仇恒欢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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