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雄安分校北京丰职雄安分校2025年开办教育教学设备采购项目-信息化设备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12-24
2025-12-24
河北/石家庄 质疑投诉
北京市丰台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雄安分校北京丰职雄安分校2025年开办教育教学设备采购项目-信息化设备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12-24
河北/石家庄-2025-12-24 00:00:00
北京市丰台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雄安分校北京丰职雄安分校****年开办教育教学设备采购项目*信息化设备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北京丰职雄安分校****年开办教育教学设备采购项目*信息化设备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石家庄枫震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被投诉人:北京市丰台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雄安分校
地址:河北雄安新区容东片区红莲西街***号
被投诉人:河北雄安优采供应链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雄安新区容东片区华望城丰华谷**栋三层
相关供应商:中通服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原道路**号(道路货物运输代理仅限非首层办公用房经营)
四、基本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雄安分校(以下简称“采购人”)于****年*月*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北京丰职雄安分校****年开办教育教学设备采购项目*信息化设备(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于*月**日开标、评标,*月*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中通服建设有限公司(**包)(以下简称“中通服公司”)、河北新明宇教学器材制造有限公司(**包)、北京跃天馨雅科技有限公司(**包)。****年*月*日,投诉人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月**日,采购人作出质疑答复,对质疑事项不予支持。****年*月**日,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受理并通知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暂停采购活动。
中标单位中通服建设有限公司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触控教学一体机”制造商“深圳市鸿合创新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中小企业数据造假,该企业人员规模超****人,为“大型公司”。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雄安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

执法机关名称: 雄安新区财政局
****年**月**日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