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12-24 00:00:00
万花园*号楼电梯更新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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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花园*号楼电梯更新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万花园*号楼电梯更新项目(二次)
招标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万花园*号楼电梯更新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华仕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经济开发区湖东路*号中盟电子产业园*号楼*楼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拾伍万零玖佰元整(¥******.**元)
质量标准:合格
交货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招标人:合肥市庐阳区万小店片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义井路万花园
联系人:阮怀兰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公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颖上路与灵璧路交口
联系人:田工
电话:***********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颖上路与灵璧路交口综合楼四楼***室,联系人:田工,联系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