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百千万工程”无人机调度综合应用服务项目(交易公告)
2025-12-24
广东/汕尾 招标采购
陆丰市“百千万工程”无人机调度综合应用服务项目(交易公告)
广东/汕尾-2025-12-24 00:00:00
广东/汕尾-2025-12-24 00:00:00
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陆丰市“百千万工程”无人机调度综合应用服务项目 |
|---|---|
| 采购项目编码 | ************************* |
| 项目业主名称 | 陆丰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
| 中选中介机构名称 |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汕尾市分公司 |
| 合同名称 | 陆丰市“百千万工程”无人机调度综合应用服务项目 |
| 合同编号 | ************************* |
| 合同总金额 | |
| 履约人员 | |
| 服务期限说明 | |
| 服务内容 | 一、中选单位聚焦陆丰市政务服务领域需求,支撑“百千万工程”相关工作,构建政务场景实时调度高效化的无人机技术服务体系。结合无人机在航拍等领域的应用,满足实时调度视频回传和后期加工等需求,为“百千万工程”和政务服务领域提供快捷高效、安全可靠、专业规范的无人机飞行服务。 二、无人机政务应用服务需对接汕尾市“百千万工程”信息综合平台和广东省“百千万工程”无人机管理平台,并将现有标准的数据接口注册到对应平台。信息综合平台与无人机控制平台需实现无缝对接,确保信息综合平台可实时获取无人机作业过程中的状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飞行高度、飞行距离、飞行模式等。同时可获取无人机作业周边气象信息,保障安全飞行,避免因恶劣天气而导致的坠机或伤人事故。 三、依据通航管制条例,在服务期内服务方需提供无人机飞行空域申请服务,保障无人机日常作业和应急作业的合法性、安全性,确保无人机飞行在合适的空域,与其它飞行器保持安全距离,避免冲突。为保障服务作业的合法合规,服务方应具备合法申请空域资质,空域申请应当考虑各类飞行任务的特点,满足航路、航线网运行管理的需要,确保飞行安全。 四、无人机飞手需持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具备扎实的无人机原理、飞行性能等理论知识,熟练掌握起降、悬停、航线飞行等飞行操作技能,能依据天气、地理环境调整飞行策略,严格遵守飞行安全法规,在执行任务时拥有良好的沟通能力与应急处理能力,确保飞行作业安全、高效完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