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贵港江南工业园区滨江片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生态建设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 的批复
2025-12-19
广西/贵港 审批|立项|规划
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贵港江南工业园区滨江片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生态建设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 的批复
广西/贵港-2025-12-19 00:00:00

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贵港江南工业园区滨江片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生态建设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 的批复

贵环审〔****〕***号

********** **:**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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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江南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贵港江南工业园区滨江片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生态建设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代码:****-******-**-**-******位于贵港江南工业园区滨江片区疏港公路东侧、一期湿地选址附近,地理坐标位置东经***度***.***秒,北纬**度***.***秒,占地面积**.*亩,不占用河湖管理范围。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日处理*******的垂直潜流人工湿地,进水管****,进水提升泵站*座、尾水提升泵房*座,湿地出水管****(与一期湿地出水管线系统衔接)等。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万元,占总投资*.**

根据《贵港市港南区自然资源局关于贵港江南工业园区滨江片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生态建设项目二期选址的意见》,项目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未纳入城镇开发边界,符合城镇开发边界外的零星城镇用地对城镇开发边界进行局部优化的情形,后续将根据项目进度适时纳入城镇用地。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以接受的程度。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项目在设计、建设、运行管理要结合《报告表》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及施工工序;减少对表土的开挖,做到随挖随填;合理规划,做好土石方调运,减少临时占地;缩短疏松地面、坡面的裸露时间,避免雨天和大风天气施工施工结束后,对其占地进行生态补偿或迹地恢复,裸露地表段进行摊平、压实处理,采取洒水处理,要求洒水量至少应达到能润湿地面以下****厚土层。*.运营期加强人工湿地的日常管理,对水生动植物进行日常性巡查及维护,保持景观水面的清洁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各类渣场及其他产生扬尘的散流体原料堆放场按规范建设“三防”措施;严格落实施工工地“个百分百”管理;土方开挖作业采用渐进式分段进行。对需要回填的土方及石子、砂子等进行网布或不透水的隔尘布完全遮盖,防尘布或遮蔽装置的完好率必须达到***%;对易产尘的材料,实行轻卸慢放,封闭式库存存放油料必须有防止泄漏和防止污染的措施;合理布置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加强施工机械维护,确保机械设备正常运行。施工期废气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运营期定期对进出水管(渠)进行清洗或清理,防止堵塞,及时清理人工湿地基质表面存在的积泥、植物残体、杂草和其他异物,厂界须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产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回用于设备清洗和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租用周边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村民自建化粪池处理;严禁在郁江及其周边地表水洗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营运期间采取严格的工作制度及管理措施,严防事故排污;合理及时收割湿地植物,维护湿地保持稳定的去除效率,确保出水水质达标排放。项目出水水质《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和《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较严者,且***≤****/*、氨氮≤***/*、总磷≤*.***/*的指标进行管控,排入郁江。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通过采取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施工方式及施工时间;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屏障;加强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管理等措施,场界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相关限值要求。*.运营期通过采取安装减震座垫、定期进行设备维护、种植绿化树种等措施,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限值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经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废铁丝、废包装材料等送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剩余部分运至指定填埋场处理*.运营期生活垃圾和杂草经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湿地植物定期收割作为养殖饲料出售

(六)加强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管理。湿地系统各构筑物单元底部与侧壁须按照《人工湿地水质净化指南》的设计要求进行防渗处理,防渗层的渗透系数不应大于**-***/*人工湿地底部采用****/**两布一膜****复合土工膜进行防渗处理,湿地复合土工膜下铺***~*****厚素土,敷设复合土工膜后,上铺***~*****厚黏土。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做好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及管理。制定企业环境风险管理制度,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号)相关要求,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第**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公告****年第**号)相关要求,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依据国家相关排污单位监测规范,严格落实监测要求。

)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号),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建设项目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达贵港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我局委托贵港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检查,贵港生态环境局按规定对项目建设期、运行期间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环境问题及时上报我局。

、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贵港市生态环境局

****年****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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