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州-2025-12-24 00:00:00
洪湖市财政局关于对****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专项监督检查处理决定公告
一、项目名称:****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专项监督检查
二、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洪湖市鑫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洪湖市园丁花园*栋**楼 ****号
当事人*:湖北鑫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洪湖市文泉大道畜牧局 宿舍*栋一单元***
当事人*:洪湖市人和建设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洪湖市文泉大道(中央花园)
当事人*:洪湖市锦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洪湖市江城国际一栋二单元***
三、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我局根据《财政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的相关要求,组织开展了洪湖市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整治工作。目前检查工作已结束,基本情况如下:
一、监督检查对象及方式
检查对象:根据“双随机”监督检查工作要求,我局按检查层级要求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中随机抽取*家代理机构作为检查对象,分别为:洪湖市鑫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洪湖市锦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洪湖市人和建设工程服务有限公司、湖北鑫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检查方式:对代理机构****年*月至****年**月期间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采取“机构自查+书面审查+实地核查”方式开展全面检查。
二、监督检查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号)及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对抽取的代理机构****年代理我市的**个政府采购项目相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内容包括:一是委托代理协议的签订和执行情况、采购文件编制、评审组织、信息公告发布、评审专家抽取及评价情况、费用收取情况、中标(成交)供应商的通知情况、开评标音视频、合同签订、合同备案情况、答复供应商质疑、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情况、档案管理情况、其他政府采购从业情况;二是是否设置不合理门槛和限制,增加企业负担,信息发布不及时、不规范,未及时、规范签订合同,是否落实中小企业政策。
三、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从检查情况看,被查项目情况良好:未发现被检查项目的采购需求、资格审查表、评审方法等存在歧视条款;已明示代理费收费方式、标准等,未收取投标保证金,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未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围标串标问题。
部分代理机构在执业过程中仍存在不规范情形,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一)评审标准分值设置情况:评审因素的指标量化为区间的,评审标准的分值未量化到区间;未明确评审标准判断标准。
(二)开评标音视频监控情况:监控设备需进一步完善;音影资料保存能力需提升;
(三)档案保存情况:档案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认真落实整改。要求代理机构对检查指出的相关问题逐一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防范类似问题重复发生,并将整改报告书面报送市财政局。
(二)加强业务学习。以此为戒,加强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学习,及时了解掌握最新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业务水平,规范政府采购活动。
(三)完善内控制度。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政府采购程序,有效提高采购效率。
五、其他补充事宜
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以本次专项检查为契机,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着力查摆问题、补齐短板。持续规范代理服务行为,筑牢合规执业底线。我局将常态化强化代理机构监管力度,始终保持对各类违规违约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切实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的规范有序与健康发展。
洪湖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