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信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30%股权
2025-12-24
四川/眉山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眉山市东坡信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30%股权
四川/眉山-2025-12-24 00:00:00
四川/眉山-2025-12-24 00:00:00
眉山市东坡信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眉山市东坡信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 |
| 转让方名称 | 眉山市宏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眉山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比例 | ** |
| 挂牌价格 | *,***,***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重要信息披露 | 一、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也不备查。 二、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知晓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并愿意承担,股权成功受让后不得因此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三、本次股权转让标的企业原股东北京信合利泽投资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不放弃本次转让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行权方式为场内行权。 四、标的企业从评估基准日到股权交割日(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享有或承担,交易条件和价格不因此发生变化。 五、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相关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涉及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六、本次转让标的的股权清晰,不存在质押等限制转让的其他权利。 七、在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后,转、受双方在**个工作日内凭交易凭证到工商主管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八、法人治理结构 *.设执行董事,由北京信合利泽投资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派; *.不设监事会,设监事*名,由北京信合利泽投资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派; *.经理层设总经理*名,由北京信合利泽投资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派;设财务负责人*名,由北京信合利泽投资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派。 九、本次股权转让不影响标的企业作为独立法人地位的存续;股权转让后,债权仍由标的企业享有,债务仍由标的企业承担。 十、本次股权转让挂牌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申请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标的的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企业完整的尽职调查,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之内容。本次交易完成后受让方不得因该等风险向转让方主张任何权利,以及向转让方提出补偿或扣减转让价款等不利于转让方的交易条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企业为由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股权类)》。 十一、西南联交所收到受让方交易价款及转、受双方《产权交易合同》并扣除转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其余价款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十二、其他详见《产权交易合同(股权类)》等。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 ** 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股权类)》。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股权类)》生效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