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2025-12-24 00:00:00
我院拟采购大型乔木安全风险排除服务*次,拟对该项目采用零散谈价的采购方式实施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宜如下:
一、采购单位: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大型乔木安全风险排除服务采购项目
三、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逾期不予受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下午:**:*****:**
四、报名方式:
(一)线上报名:提交零散谈价公告******;第五点******;要求的加盖公司鲜章资料的扫描件至*****://*.*****.**/*/********/填报。
(二)现场报名: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营门口院区综合采购部,提交******;第五点******;要求的加盖公司鲜章的相关资料原件。
五、报名资料:
*、独立法人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供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报名表(见附件*)。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资格证明(见附件*)。
*、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若由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谈价的,可不提供)。
以上所有资质审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资质不齐和未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预算:*.*万元,最高限价:*.*万元。
(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起**个工作日完成。
(三)服务地点: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营门口院区(金牛区互利西一巷*号);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九江院区(双流区草金路***号)。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八、参数要求(含配件)或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服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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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区 |
树种 |
数量 |
所在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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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门口院区 |
香樟 |
* |
*.院区入口*棵; *.*.停车场*棵; *.*.慢性科*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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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树 |
* |
院区中庭*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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桉树 |
* |
食堂内*棵;*.食堂门口*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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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竺桂 |
* |
慢性科*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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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英 |
** |
第一住院楼后**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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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院区 |
栾树 |
** |
停车场入口左侧花园**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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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树 |
* |
停车场入口右侧通道*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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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柳树 |
* |
地下车库入口*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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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樟 |
** |
停车场入口右侧通道**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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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竺桂 |
** |
院区中庭**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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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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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门口院区
(*)香樟:重点进行控高截顶,疏剪内膛枝、重叠枝,降低风阻,平衡树势;
(*)榕树:截除过高主干,短截过长侧枝,清理枯弱枝,促进更新;
(*)桉树:控高截顶,适度回缩树冠,疏除过密枝、交叉枝,改善树体结构。其中食堂内桉树,依据采购方要求进行处理;
(*)天竺桂:针对性截顶,控制高度并进行树冠整形;
(*)杜英:系统性截顶与疏枝,重点清理病虫枝、弱枝,增强抗风雨能力。
*、九江院区
(*)栾树:进行回缩修剪,保留原高度的*/*以上,并至少保留*级以上的骨架分枝,以逐步培养新树冠。疏除内膛过密枝,增强通风透光;
(*)构树:以疏枝透光为主,重点疏剪过密枝丛,优化树冠结构,削弱顶端优势,促进侧枝萌发,提升抗风性;
(*)麻柳树:采用疏枝与清理相结合,保留其基本树形,重点清除枯死枝、病弱枝,并对过长枝进行适当短截,平衡树势;
(*)香樟:属于*****;合轴分枝型*****;树木,以疏剪为主。回缩修剪,保留至少*级(含)以上的骨架分枝,严禁过度修剪。同时清理内膛枝,改善通风;
(*)天竺桂:进行针对性截顶(控高)和整形,控制其高度并疏剪过密部分,使树体结构更稳固。
(三)服务要求:
*、营门口院区修剪时间为周六和周末进行,九江院区修剪时间为工作日进行。作业期间,供应商指派的工作人员应规范作业,确保无相关安全事故发生;
*、经修剪后乔木应完全存活,质保期***;*年;
*、供应商指派的工作人员应具备高空作业资质(附相关证明材料并盖章),并具备高空修枝和现场处置绿化植物废弃物的能力;
*、供应商需负责提供开展项目所需的修剪机械器具(含高空作业车、绿化垃圾粉碎机等);
*、修剪后,供应商需对修剪产生垃圾清理处置,将现场恢复整洁干净;
*、供应商需对作业现场的安全工作负责,若因开展该项目工作引起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等,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现场踏勘: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安排时间进行踏勘。联系人:叶老师,联系方式:************。
九、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服务地点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营门口院区(金牛区互利西一巷*号);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九江院区(双流区草金路***号)。
(二)服务期限
自合同生效起**个工作日完成。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并完成服务验收合格后,供应商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天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供应商支付约定货款的***%。(供应商须在采购人付款前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视为违约,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四)责任划分
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若供应商人员因工致伤、致残、致死,或因自身健康原因突发意外情况,相关处理应由供应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若供应商人员在服务过程中造成采购人员工或第三人的财产损失、人身损害等,供应商将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赔偿金、鉴定费、诉讼费、律师费等,与采购人无关。
(五)违约责任
*、若供应商未能按照约定完成服务工作,采购人有权另行聘请第三方进行服务,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将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有权直接在中标价中予以扣除。若上述情况累计发生达三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任何合同款项,此外,供应商应按合同总金额的**%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采购人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若因供应商安全工作不到位导致设施损坏,或造成工作人员及他人人身、财产损害,一切法律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任何合同款项,此外,供应商应按合同总金额的**%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采购人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若供应商违反其他约定,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任何合同款项,此外,供应商应按合同总金额的**%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采购人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若供应商承担了违约责任后,本合同仍可继续履行的,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继续履行合同。
*、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供应商还应承担采购人为主张权利而实际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第三人向采购人主张权利而发生的全部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邮件费、公告费、鉴定费、保全费和调查取证的费用,以及来自行政部门的罚款等。
十、与我院合作中的供应商将接受我院诚信度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我院有权终止合作,并列入黑名单。
十一、凡愿意报名参加我院谈价项目的供应商,均视为无条件认同并满足我院提出所有谈价要求。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号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采购部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