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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公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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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委牵头印发《舟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投诉处理办法》正式施行。《办法》明确适用范围、划定异议、投诉处理全流程规范、处理时限等,同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严查恶意投诉、工作人员推诿敷衍等行为,确保处理公正高效。新规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舟山招投标领域异议投诉处理流程,畅通维权渠道,遏制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招投标活动异议、投诉处理更加公平、公正、高效,为工程建设市场公平竞争提供坚实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