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12-24
四川/成都 质疑投诉
都江堰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成都-2025-12-24 00:00:00
都江堰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都江堰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污水处理厂进、出水口在线监测设备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黉门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双江路***号*栋*楼***室(********)

被投诉人:都江堰市水务局

地址:都江堰市外北街***号

被投诉人:四川蜀理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号*栋**层****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蜀理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都江堰市水务局****年污水处理厂进、出水口在线监测设备运行维护服务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履约能力(*)履约保障”评审要求不合理,代理机构质疑答复未回应核心问题,仍加重中小企业负担。

投诉事项*:“技术方案”评审标准未量化,“错误或缺陷”判定无明确依据,代理机构未对评审标准量化问题作出答复,主观裁量空间仍过大。

投诉事项*:“履约能力(*)履约经历”以“结算发票”作为业绩佐证材料不合理,代理机构未回应,排除未收款中小企业竞争机会。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都江堰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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