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经济开发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12-24
四川/德阳 质疑投诉
德阳市经济开发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德阳-2025-12-24 00:00:00
德阳市经济开发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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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教学设施设备购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玖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黄忠街*号*层*号

被投诉人:德阳市沱江路小学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沱江路与岷山路交汇处东南角

被投诉人:四川丰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长江东路***号*栋****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丰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德阳市沱江路小学教学设施设备购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将智慧黑板的采购品目名称定义为*********其他信息化设备是不合法的,违反《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要求,代理机构四川丰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是不具备本项目的代理资格。

投诉事项*:录播主机、交换机、物联网漏电保护断路器要求(提供国家认可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功能检测报告或者证书复印件佐证)不合理。

投诉事项*:智慧黑板要求(需提供具有***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是不合理的。

投诉事项*:智慧黑板的技术参数具有指向性,指向“科大讯飞*******”品牌。

投诉事项*:录播主机的技术参数设置不合理,与需求不相符。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四)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它补充事项

德阳市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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