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65号)
2025-12-24
河南/郑州 质疑投诉
河南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65号)
河南/郑州-2025-12-24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河南/郑州-2025-12-24 00:00:00
河南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年第**号)
发布机构: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发布日期:********** **:**
访问次数:***
| 一、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 | ||||
| 二、项目名称:河南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实体店安全生产智慧门店二期项目建设的项目 | ||||
| 三、采购日期:****年*月**日 | ||||
| 四、相关当事人 | ||||
| 投诉人: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正光路*号联通创新大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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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基本情况 | ||||
|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提出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所投门店高清摄像头(品牌型号:海康威视******************)伪造参数响应招标文件,虚假应标,证明材料涉嫌造假;*、中标供应商所投***硬盘录像机(品牌型号:海康威视************/***)伪造参数,存在虚假应标,证明材料涉嫌造假;*、中标供应商所投交换机(品牌型号:海康威视************(*))伪造参数,存在虚假应标,证明材料涉嫌造假;*、中标供应商所投散热小机柜(品牌型号:图腾******)伪造参数,存在虚假应标,证明材料涉嫌造假;*、中标供应商核心服务分项报价完全缺失,构成实质性响应无效,应废标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对核心服务报价缺失问题未实质性回复。 | ||||
|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 ||||
|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驳回投诉。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无 | ||||
| 河南省财政厅 | ||||
| ****年**月**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