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第二期电力管廊项目-220千伏北区输变电工程配套电力管廊项目勘察设计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5-12-24
广东/佛山 变更澄清
南海区第二期电力管廊项目-220千伏北区输变电工程配套电力管廊项目勘察设计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广东/佛山-2025-12-24 00:00:00
广东/佛山-2025-12-24 00:00:00
南海区第二期电力管廊项目****千伏北区输变电工程配套电力管廊项目勘察设计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南海区第二期电力管廊项目****千伏北区输变电工程配套电力管廊项目勘察设计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年**月**日 原定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一、澄清内容 *、根据《佛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范本(****年*月版)》,投标文件格式中的附表三未对项目负责人签字作要求。由于系统固化原因,系统生成的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附表三“拟派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简历”提供了签字置位的格式,因此本项目按照范本格式要求,附表三中签字位置均不作签字要求。 二、其他说明 (*)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