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2025-12-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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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物业服务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 ************************* 二、项目名称: 东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物业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山东福源智慧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 东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被投诉人*: 四、采购人: 东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于东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年**月**日对东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物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包号:*)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补正投诉材料,本机关依法于**月*日予以受理。投诉事项:围绕采购人答复函中“东明华夏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保洁员工资报价*****元/年(*名保洁员,每人每天工作*小时,每小时**元)”展开,提出三点异议。 六、处理结果: 驳回投诉 七、处理决定详情 综上,本机关认定:该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 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第(二)款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之规定,驳回投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