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内蒙古)有限公司巴彦柴达木矿井及选煤厂工程勘察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2025-12-24
北京 招标采购
中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内蒙古)有限公司巴彦柴达木矿井及选煤厂工程勘察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北京-2025-12-24 00:00:00

中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内蒙古)有限公司巴彦柴达木矿井及选煤厂工程勘察项目(一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内蒙古能化公司巴彦柴达木矿井及选煤厂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中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内蒙古)有限公司巴彦柴达木矿井及选煤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石化股份计〔******号)、《关于巴彦柴达木矿井及选煤厂项目建设规模的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内蒙古纳林河矿区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有关事项的复函》(发改办能源〔******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内蒙古)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银行贷款**%,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中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内蒙古)有限公司巴彦柴达木矿井及选煤厂工程勘察项目(一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嘎鲁图镇。

*.*标段划分:*个标段。

*.*标段合同估算金额: *** 万元(含税)。

*.*标段招标范围: 巴彦柴达木矿井及选煤厂项目(新建****万吨/年矿井、****万吨/年选煤厂)工业场区及场外工程(不含场外供电线路、铁路专用线)区域(勘察面积约**.***公顷,岩土工程勘察总进尺约*****米,岩土工程勘察等级为甲级)的详细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及相关服务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持有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工程勘察综合甲级;

(*)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年以来有岩土工程勘察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万元)。

(*)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基本资格条件为:

(*)岩土工程勘察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持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年以来有岩土工程勘察项目(单项合同金额≥***万元)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执业业绩。

(*)技术负责人持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工程系列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年以来有岩土工程勘察项目(单项合同金额≥***万元)的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安全负责人持有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者持有应急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合格证或安全培训合格证或安全考核合格证,****年以来有岩土工程勘察项目(单项合同金额≥***万元)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获取开始时间:****年**月**日**** 分。

(*)获取截止时间:****年**月**日**** 分。 (投标人务必在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超过获取截止时间将不能下载)

(*)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超过获取截止时间未下载的,不退还标书款。

*.*请投标人与招标人联系获取本项目可研报告相关资料(电子版)、钻孔布置图(电子版),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获取时间执行*.*款)

*)获取联系人:李文帅;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分 。

*.*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开标

*.*开标时间:****年*月**日**** 分 。

*.*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其他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岗南路*号;

邮编:******

联系人:李文帅;

电话:***********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岗南路*号燕化宾馆康体楼*楼;

邮编:******

联系人:李萍、李海楠;

电话:************

电子邮箱:*****@*******.***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中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内蒙古)有限公司大路项目筹备组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丁宁 ***********

电子邮箱

*****.****@*******.***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线上编辑加盖**章)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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