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2025-12-23 00:00:00
海河镇垃圾清运设备(专用电动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经上级部门批准实施,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海河镇垃圾清运设备(专用电动垃圾清运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择优确定该项目的工程施工承包人。
一、招标人:射阳县海河镇人民政府。
二、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海河镇垃圾清运设备(专用电动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
*、项目地点:射阳县海河镇境内。
*、项目需求:主要为海河镇垃圾清运设备(专用电动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具体以招标采购清单为准)。
*、项目内容:海河镇垃圾清运设备(专用电动垃圾清运车)采购、运输、送达指定位置等相关伴随服务。
*、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万元
*、资金来源:镇村各**%。
*、供货期限:**日历天,具体供货期限要求服从招标人建设期限需要。
*、质量要求:合格。
三、参加投标的主要资格条件
*、资质条件:
(*)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完成本招标采购项目的供货能力。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信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付款方式
*、货物设备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经调试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
*、剩余**%在质保期满一年后,无任何质量纠纷情况下,按甲方财务审批流程一次性结清。
注:按以上进度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付款时,承包人须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税务发票。
五、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六、评标定标方法
*、采用合理低价法;
*、招标文件设定招标控制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废标;
*、确定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值取值范围为**%、**%、**%,在开标前随机抽签确定。*值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值;若有效投标文件≥**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值);
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不因任何情形(计算错误除外)而改变。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扣减*.*分,每高*%扣减*.*分,偏离不足*%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按投标人评标价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确定得分最高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评标价得分相同时,报价低者排序靠前;如投标报价完全相同时,由开标现场随机确定其排序。
七、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文件发出时间上午**:*****:**时,下午**:*****:**,微信获取)。
*、投标报名材料
*.*需提供材料: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文件费凭证等材料的扫描件,上述材料需发送至(微信):***********。
*.*联系人:张宁 联系电话:***********。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获取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向投标联系人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合理选择获取招标文件时间,逾期购买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招标文件制作费***.**元(微信:***********),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交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方能参加投标,否则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在招标文件中确定。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射阳县海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陈海线(海河镇派出所西侧)
联 系 人:周建飞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弘盛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射阳县五洲广场**楼***.***.***号
联系人:张宁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