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2025-12-24 00:00:00
长沙市儿童福利院(长沙市儿童福利院特殊教育学校):****年*****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一、项目概况
*、项目坐落位置:雨花区石马铺,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建筑结构:装配式,出入口:四个。
*、建筑物情况:*号栋建筑面积****.**平方米;*号栋建筑面积****.**平方米;*号栋建筑面积****.**平方米;*号栋建筑面积****.**平方米;*号栋建筑面积****.**平方米;*号栋建筑面积****.*平方米;*号栋建筑面积****.**平方米;*~*#建筑均配备电梯,电梯共计十部。北地块连廊***.**平方米,南地块连廊***.*平方米,南北地块连接连廊***.**平方米;北地块值班室**.*平方米,南地块值班室**平方米;空调主机房***.**平方米,制氧室**平方米,垃圾站**.*平方米;北地块地下车库****.**平方米,南地块地下车库****.**平方米。
*、会议室面积:*号栋*楼**平方米,*号栋*楼***平方米。
*、室外绿地面积:绿地面积*****平方米,下凹式绿地面积****.**平方米,隧道上市政绿化面积****.**平方米;共计*****.**平方米。
*、独立消防控制室、配电间各一个。
二、相关标准:
按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等执行。
三、技术规格: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服务期二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址。
五、服务标准:
*、中标人应树立“业主至上,服务第一”的思想,为采购人创造一个安全、整洁、舒适的办公、生活环境。中标人实行物业服务的标准必须达到采购文件、委托管理合同规定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定期对本项目物业服务进行考核评比,如达不到上述要求,采购人可要求中标人限期整改,通过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可终止委托管理合同并进行财务审计,由中标人承担损失并赔偿违约责任。
*、采购人为中标人提供必要的办公用房、管理用房(含仓库及维修场所)等,分别在正式合同里约定。该办公用房、管理用房在委托管理期限内由中标人免费使用,装修由中标人负责,在合同签订后**天内交给中标人,合同终止后**天内交回采购人。采购人不负责提供中标人员工食宿及场所,中标人办公和生活所用水、电、通信费用等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因中标人原因造成的房屋损坏的全部责任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按照原有标准负责维修并赔偿全部损失。合同期满后,新增不可移动装修、附属设施无偿归采购人所有。中标人须遵守相关国家标准,不得损坏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并确保施工符合消防、环保等要求。中标人对装修期间的施工安全负全责。
*、因中标人管理不善导致采购人财产受损或人身伤害的,中标人应给予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人须接受采购人以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
*、中标人应制定严格的保密措施,加强保密教育,严格遵守保密法规。禁止向有关企业和媒体提供或泄露采购人有关信息资料,否则,追究泄密的相关法律责任。
*、投标人在报价时,人员工资标准不得低于省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最低标准,必须按劳动部门规定的要求全额购买各项社会保险费。意外伤害险等其他保险由中标人视各工种情况予以购买。
*、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在具体实施时本项目的内容和要求可能会有所调整,届时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认定。
*、采购人已设计、规划的,在采购文件中尚未列出的配套设备、设施、建筑物以及园林绿化等均在本次采购范围内。
*、对物业服务公司安全防火的要求:严格管理工作人员,确保全年无一例安全责任事件,因中标人管理不善,或中标人失误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所有工作必须有台账记录。
**、物业公司应保证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秩序维护主管、秩序维护员、维修主管、机电维修人员等)的稳定性,物业公司聘用的服务本项目的人员须符合采购人要求的资质及相关条件。物业公司新聘服务本项目的人员必须报采购人备案。
六、验收标准:
*.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号)的规定由采购人自行组织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
*.如验收不合格,中标单位须及时整改,直至验收合格。如两次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与中标单位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商承担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相关服务。中标单位须承担因验收不合格而返工造成的自身的一切损失和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如验收过程中发生纠纷,将委托相关机构进行鉴定。如为中标单位原因,一切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付款方式
(*)付款人:长沙市儿童福利院(长沙市儿童福利院特殊教育学校)。
(*)付款方式:管理服务费从中标人正式提供服务之日计起,满一个月为一个付款期。在中标人正式提供管理服务满一个月之日起**日后,整理所有考核资料(包含考核方案)经采购人考核进行核算后,按照采购人付款流程一次性支付前一个月的物业管理费用,以后每月按此结算方式进行结算。在采购人每次支付前,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交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延迟支付且不负违约责任。
*.大楼主体、设施设备,在规定保修期间内,由保修单位负责保修。重大维修养护项目和房屋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由中标人协助采购人实施。
*.文件、报刊的订阅和收发由中标人安排人员负责,并按收件人分检分发到位。
*.物业公司员工统一着装,电工、安保、工程等岗位需要持资格证上岗,持有健康证,其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培训、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投标人在投标前,可自行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