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投诉处理(2025年第103号)
2025-12-22
福建/福州 质疑投诉
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投诉处理(2025年第103号)
福建/福州-2025-12-22 00:00:00
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投诉处理(****年第***号)
作者:福建省财政厅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福建理工大学物联网管控智慧安全用电系统建设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厦门喜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金榜路**号***单元之***

被投诉人*: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福建省连江县浦口镇柘尾村樜兴路*号

被投诉人*:福建理工大学

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号

相关供应商:福州润无声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地:福建省福州高新区乌龙江中大道*#创新园二期**#楼**层****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厦门喜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因对被投诉人*福建理工大学委托被投诉人*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开展的福建理工大学物联网管控智慧安全用电系统建设项目(二次)(项目编号:[******]***[**]*********,以下简称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过程及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年**月*日,该公司在演示环节现场沟通时,被告知该公司在正式演示过程中必须就“演示辅助技术人员”向代理机构提供额外的“演示人员在我司的社保缴交证明材料”。投诉处理过程中,本机关于****年**月**日收到投诉人提交的撤回对本次采购项目投诉的书面申请。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条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人书面申请撤回投诉,终止本次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程序。

福建省财政厅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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