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西双版纳-2025-12-24 00:00:00
公房租赁权拍卖公告
打印
公房租赁权拍卖公告
本公司接受景洪市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拍租以下公房租赁权,具体拍租事宜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序号 | 租赁位置及房号 | 面积 (㎡) | 起拍价/年租金 (元) | 租赁期 (年) | 竞租保证金 (元) |
* | 景洪市曼弄金湾**栋商铺 | ***.** | ****** | * | ***** |
二、经营范围
竞买人竞得门面租赁权后,所经营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委托方的租赁要求,不得从事对环境污染大的项目,和对公共环境及房屋安全有危害或危险的项目。
三、租期
租赁日期起止时间,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时确定。
四、租金支付
拍卖标的成交后租金一年一付,第一年租金按成交金额支付;第二年至后续租赁期租金有递增;递增比例由委托方根据市场因素来确定。
五、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西双版纳申润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洪牡丹支行
六、拍租公告发布、报名的时间及方式
*、《拍租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至**月**日**:**:**。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月**日**:**(正常上班时间,“节假日”期间不接受报名)。
*、本次拍租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凡有意参加报名的竞租人,请先提前自行办理好**证书(办理**证书耗时长,程序繁琐,请至少在报名截止前*日提前办理),办理好**证书后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数字证书在网上报名,并上传所有报名资料。
七、报名及拍卖文件获取
凡报名参加拍租活动的竞租人,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并遵守相关规则。一旦报名成功,即表明竞租人已认可并接受拍租标的的一切现状,视同认可了《拍卖公告》的一切内容,并对自己的竞租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一)报名时竞租人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企业法人:需要提交社会信用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企业报名时如非法人报名还必须出具法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一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注:以上材料均须盖上鲜章扫描成电子版报名时一并提交)。
*、自然人: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非本人报名还必须出具本人亲笔签名并加按手印的授权委托书一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注:以上材料均须加按手印扫描成电子版报名时一并提交)。
*、报名时请提交保证金转款凭证(转账时请在备注栏注明“保证金”和所报名拍租标的序号)。
(二)拍租文件获取:竞租人可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获取。
(三)**数字证书办理:
*、凡有意参与报名的竞租人,必须先办理**数字证书后方能进行报名及竞价。
*、需办理**数字证书的,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进入页面网上办事**注册登记**数字证书办理*按流程自行办理,也可打电话咨询, 数字证书运维服务**小时客服热线: ************。
八、拍租公房展示时间
****年**月**日至**月**日(正常上班时间)
九、拍卖标的展示地点
拍租标的所在地
十、联系方式
西双版纳申润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刀女士 ***********
十一、网络竞价时间及地点
网络竞价时间:****年**月**日上午**:**
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网络竞价。(注:请各竞买人按规定时间参加网络竞价,未按时参与竞价的,视为放弃)。
十二、竞租方式及规则
*、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竞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由竞租人电子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增价幅度为****元(人民币)/次或其整倍数,可多次报价,初次报价后的每次报价应比当前最高有效报价递增一个或多个加价幅度。
*、网络竞价采用动态报价的竞价方式,限时*分钟,同时系统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租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租人出价,系统自动延迟*分钟。在此提醒竞租人,注意安排好时间、竞价设备,以免造成失误。
十三、其他注意事项
*、报名时竞租人提交的资料查验齐全后方可报名(注:上传报名资料时,审核不通过,报名不成功;待补齐资料重新上传后,审核通过,视为报名成功),请各竞租人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参与报名。
*、公房租赁权按实物现状进行拍租,我公司对拍租公房的瑕疵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请竞租人亲自实地查勘,一旦报名参与竞租,即视为对拍租公房的全部现状已确认,并接受拍租公房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竞租人在进行竞价前应事先准备好电子竞价的相关软、硬件环境,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报价。若由于竞买人自身原因(如:数字证书遗失、未安装驱动、泄密、停电、网络故障等),造成竞租人无法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竞价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责任。
*、签订《租赁合同》及成交价款缴付时间:拍卖成交后七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照要求支付首年租金(成交价款),违约不签订《租赁合同》和缴纳首年租金的,交予拍卖公司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相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四、公告发布途径
此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同步发布。
西双版纳申润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附件列表:
序号 | 文件名称 |
|---|
* | 拍卖公告.*** |
* | 公房租赁权拍卖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