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12-23 00:00:00
*********************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大足区城区****年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二期) 招标人答疑及补遗 一、质疑内容及答疑回复: 现将“大足区城区****年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二期)”招标的投标人质疑内容答疑如下: 质疑一:下面通过对比,可以清晰地看出其问题所在:合理的商务得分设置 · 评分目的与依据:与项目的履行质量和能力直接相关。· 常见合法示例: · 类似项目的成功业绩· 企业良好的信用等级或银行资信证明· 专业、稳定的项目团队配置· 完善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方案。不合理的“购房加分”设置· 评分目的与依据:与项目本身无关的附加条件,旨在转移商业成本或达成其他目的。 · 具体问题分析:· 这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 其性质被政府监管部门认定为 “歧视性条款” 。· 这种设置提高了投标人的额外成本,可能帮助招标方变相促进房产销售。 为什么不合理:法律与实践角度 这种设置的不合理性,可以从三个层面来理解:*. 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核心原则:招投标活动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具体条款: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地方政府条例也明确规定,招标文件不得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针对特定投标人设置倾向性条件。· 处罚先例:政府监管部门已将类似“设置与合同履行无关的歧视性条款”的行为认定为违法并进行了处罚。*. 背离招投标制度的根本目的· 目的扭曲:招投标是为了择优选择最合适的承包商或供应商。而“购房加分”将评选标准引向与项目质量、价格、技术方案无关的领域,使招投标沦为捆绑销售的工具。· 滋生腐败:这种设置极易成为权力寻租和串通投标的温床。为了获取高分,投标人可能被迫进行利益输送,严重破坏市场环境。*. 损害市场公平与商业伦理· 增加不合理成本:这实质上将招标方的商业风险(如房产去化压力)转嫁给了投标人。· 破坏营商环境:这种做法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让实力强但不愿接受捆绑的企业处于劣势,最终损害的是项目质量和市场健康度。 答疑一:要求中标人购买国有存量商品房是为了贯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 国家战略,不仅能盘活存量国有资产,也能实现资源高效整合的要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施工方可选择联合其他主体进行联合投标,我司已组织相关法务充分论证并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故要求中标人购买国有存量商品房不属于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或者限制潜在投标人。商务部分加分项符合项目实际。 质疑二:资产购买方是新注册的公司能购买吗?财务要求要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没有怎么办?能否取消该项要求 答疑二:详见补遗*. 质疑三:资产购买方是新注册的公司能购买吗?财务要求要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没有怎么办?能否取消该项要求 答疑三:详见补遗*. 质疑四:于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被人民法院执行,出具的投标保函是否有效的咨询。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纸质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纸质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 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开具保函未赔付被诉后,仍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赔付义务,目前相关受益人已经向重庆市自贸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具体案件信息如下:福建省东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执行案件【案号:(****)渝****执****号】,****年**月**日立案,执行标的******元。 区区**多万的索赔,执行立案已经近一个月,加上前面的诉讼过程,这笔索赔的期限至少在半年以上,由此可见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根本无能力是存在很大问题的。请问以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目前的资信状况所出具的保函能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答疑四:纸质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投标人应选择在渝依法设立总部或者设有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开具纸质保函。投标人对所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二、补遗内容: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随本答疑及补遗同时发布(详见附件)。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元(大写:陆佰零伍万贰仟贰佰伍拾捌元玖角肆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 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应高于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财务要求修改为:“?*.财务要求?方式一 ****年、 ****年、 ****年的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共同投标协议”按本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为准,若电子标系统不能进行联合签章,则须将“*.共同投标协议”由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按要求签字盖章并扫描,将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四)其他资料”中。 注:本次答疑及补遗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答疑及补遗为准。 招标人(印章):重庆足投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印章):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