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防病毒软件和信息安全设备升级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编号:********************
澄清文件**
此部分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请潜在投标人照此执行。
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澄清部分
问题*:针对原有设备解绑及绑定业务,终端设备需要重启,请问招标人是否允许设备重启,预留的窗口期是什么时间节点。
回复:允许在施工作业点期间重启设备。施工窗口期一般为夜间地铁停运以后,具体时间以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批准的施工作业点为准。
问题*:项目交付中是否涉及现有未到服务期限防病毒软件终端数量增补问题,如有增补的情况是必须在原有的防病毒软件基础上做增补?还是采用本次新采购的防病毒软件?
回复:不涉及现有未到服务期限防病毒软件终端数量增补问题。
问题*:现有的防火墙、入侵防御等安全设备,只是提供文件要求的板卡升级到最新版本,是否还包含硬件的维保服务?
回复:针对现有的防火墙、入侵防御等安全设备,需提供安全设备和板卡升级至最新版本,除根据用户需求中要求的授权期限内的升级服务外,不包含其他硬件的维保服务。
问题*:为确保报价设备服务与招标技术要求完全对应,并保障后续供货与维保的准确性,对应厂商要求投标人提供所投安全设备的硬件序列号(**号),此信息是厂家生成有效报价的依据,招标人是否能提供对应安全设备的硬件序列号?
回复:地铁网络安全硬件设备**码为业务敏感信息,不宜公开。投标人可依据用户需求书中的设备品牌、型号进行投标价格测算。
问题*:标书第二页,*.*.* 业绩要求:近*年(项目完成时间在****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具有*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信息安全设备或防病毒软件的供货业绩。因本次杀毒软件需要部署在地铁不同线路的综合监控系统、通信系统中,因此投标人业绩是否需要提供:近*年(项目完成时间在****年*月*日 至投标截止日内),具有*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信息安全设备或防病毒软件城市轨道交通行业通信系统或综合监控系统供货业绩。
回复:本项目的供货业绩不限制城市轨道交通行业通信系统或综合监控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