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元市2025年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GY20251028(GC)003-002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5-12-23
四川/广元 变更澄清
四川省广元市2025年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GY20251028(GC)003-002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四川/广元-2025-12-23 00:00:00
四川/广元-2025-12-23 00:00:00
四川省广元市****年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四川省广元市****年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补遗**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它要求:“①列入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的企业限制参与我市境内的国家投资工程项目投标;②中标单位实行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主要技术负责人压证施工制度;③中标单位不得随意变更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特殊情况已按更换程序办理的除外);④中标单位更换投标文件承诺的人员,招标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收取中标单位违约金。”,现修改为:①中标单位不得随意变更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特殊情况已按更换程序办理的除外);②中标单位更换投标文件承诺的人员,招标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收取中标单位违约金。 二、现已重新上传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请各潜在投标人即时下载。 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广元市林业局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