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长江经济联合发展股份有限公司65325股股份(占总股本的0.01598%)
2025-12-23
上海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武汉长江经济联合发展股份有限公司65325股股份(占总股本的0.01598%)
上海-2025-12-23 00:00:00
上海-2025-12-23 00:00:00
武汉长江经济联合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武汉长江经济联合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船舶工业物资中南有限公司 |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中国船舶集团物资有限公司 |
| 转让比例 | *.** |
| 挂牌价格 | **.**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重要信息披露 | 无。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经营记录。 *.意向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按产权转让公告规定时间内交纳交易保证金(详见保证金金额设定)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交易各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即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将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标的,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采用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其余产权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银行账户。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且收到转让方申请后*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一情形,转让方可以以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上海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上海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 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②竞买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③竞买人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③竞买人未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④竞买人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产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同意接受本项目标的所包含或可能包含的瑕疵,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