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邵阳-2025-12-23 00:00:00
城步苗族自治县丹口镇等*个乡镇丹口村等**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五年)城步苗族自治县丹口镇等*个乡镇丹口村等**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二五年)(第二标段)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年**月**日
城步苗族自治县丹口镇等*个乡镇丹口村等**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五年)(第二标段)
澄清更正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城步苗族自治县丹口镇等*个乡镇丹口村等**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五年)(第二标段)于****年**月*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招标公告,因机器管模块化招标文件内容对项目经理加分业绩进行优化,现对招标文件进行以下澄清与更正:
更正内容(一):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款”商务部分评审的奖项、业绩规定:
“*.项目经理加分业绩:
□否 ?是
*个,要求近*年的类似业绩。评审加分业绩的规模系数**%(不高于**%);
第一个加分业绩:近*年内,完成过一个农田工程累计合同额不少于***.**万元的业绩;
现更正为:
“*.项目经理加分业绩:
□否 ?是
*个,要求近*年的类似业绩。评审加分业绩的规模系数**%(不高于**%);
第一个加分业绩:近*年完成过农田工程累计合同额不少于***.**万元业绩或水利工程业绩;
上述“合同金额”是指:水利工程的单项合同金额;农田工程业绩的单个合同金额或多个不重复合同累计金额。
更正内容(二):
本项目原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现顺延至****年*月**日**时**分。
本次答疑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本答疑澄清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澄清文件为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及时下载该项目的答疑澄清文件及相关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人:城步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青年路**号
联系人:欧阳紫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垚利国际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北塔区·湖南省邵阳市北塔区陈家桥镇西湖北路与中山路交汇处中南五金机电汽配城**栋 *******
项目负责人:彭诗斌
项目组其他成员:夏顺秀、廖艳斌
电话:***********
行政监督部门:湖南省·邵阳市·市辖区·邵阳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邵阳市农业农村局/湖南省邵阳市宝庆中路***号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