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襄财采复〔2025〕23号)
2025-12-23
湖北/襄阳 质疑投诉
襄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襄财采复〔2025〕23号)
湖北/襄阳-2025-12-23 00:00:00
湖北/襄阳-2025-12-23 00:00:00
襄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襄财采复〔****〕**号)
来自:襄阳市财政局
时间:**********
一、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武汉艾朴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解放大道***号武汉广场写字楼**层**室
被投诉人*: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襄阳市樊城区解放路**号
被投诉人*: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襄阳市高新区内环路卧龙大道派克国际(襄轴家园)写字楼***栋**层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于****年**月**日受理了武汉艾朴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更新项目(*批次)(项目*)”(项目编号:**********************)““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更新项目(*批次)(项目*)”(项目编号:**********************)”的投诉。投诉人于****年**月**日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提起以下投诉:
*.被投诉人认定投诉人投标文件缺项漏项并作废标处理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被投诉人未履行法定澄清义务,直接否定被投诉人投标资格,程序违法。
投诉请求:撤销被投诉人在“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更新项目(*批次)(项目*)”(项目编号:**********************)““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更新项目(*批次)(项目*)”(项目编号:**********************)”作出的废标决定;恢复被投诉人投标资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及投标文件实际内容进行评审;依法追究被投诉人相关违法违规责任。
三、处理结果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襄阳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