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昌府区斗虎屯镇政府农村道路提升项目、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昌府区分局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2025年度日常变更项目、2024年区属街巷路灯设施巡查及故障维修项目的行政处理结果公告
2025-12-23
山东/聊城 变更澄清
关于东昌府区斗虎屯镇政府农村道路提升项目、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昌府区分局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2025年度日常变更项目、2024年区属街巷路灯设施巡查及故障维修项目的行政处理结果公告
山东/聊城-2025-12-23 00:00:00
关于东昌府区斗虎屯镇政府农村道路提升项目、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昌府区分局****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年度日常变更项目、****年区属街巷路灯设施巡查及故障维修项目的行政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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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聊城市东昌府区信息发布

东昌府区斗虎屯镇政府农村道路提升项目、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昌府区分局****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年度日常变更项目、****年区属街巷路灯设施巡查及故障维修项目的行政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 *************************、*************************、*************************

二、项目名称: 东昌府区斗虎屯镇政府农村道路提升项目、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昌府区分局****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年度日常变更项目、****年区属街巷路灯设施巡查及故障维修项目

三、被处理人: 山东吉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采购人: 聊城市东昌府区斗虎屯镇人民政府、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昌府区分局、聊城市东昌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五、基本情况

根据《财政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库〔****〕**号)要求,组织开展关于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检查中,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采购文件设置差别歧视条款等问题,详见附件《问题清单》。以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第五十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号)第十三条之规定的情形。

六、处理结果: 限期整改

七、处理决定详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决定对你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处理,你公司应当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将整改报告送本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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