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2025-12-23 00:00:00
大阳垾城市公园提升项目(二期)设计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大阳垾城市公园提升项目(二期)设计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联合创设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吉林大路***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大阳垾城市公园提升项目(二期)设计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大阳垾城市公园位于芜湖市鸠江区,北至万春西路,南至育才路,总占地面积**.*公顷,其中一期总规划面积**.*公顷,二期规划面积**.*公顷。 服务要求:本次设计采取带方案评选的方式,主要内容包括:一期现有游客中心、游船水岸的重建;一期萌宠乐园的规划设计以及水上浮桥栈道设计;二期银杏大道和水杉林的规划。 服务时间:**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及设计行业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
何清、杨丽、邹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支付标准:(*)如成交价低于***万,则代理费=成交价×*.*%;(*)如代理费计算低于****元的按****元支付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无效投标单位:无
三、中标单位业绩:*、****.*,吕梁市中心城区小游园(口袋公园)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淇澳大沙澳露营公园配套服务驿站项目。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皖江财富广场**座****,联系电话:***********。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要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出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绿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鸠兹创业街*号
联系方式:闫工 ***********
*.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苏柏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皖江财富广场**座**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融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