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2025165号)
2025-12-22
黑龙江/哈尔滨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2025165号)
黑龙江/哈尔滨-2025-12-22 00:00:00
黑龙江/哈尔滨-2025-12-22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号)
作者:黑龙江省财政厅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绥化学院玉米产业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文化创意功能区科研仪器设备购置项目
三、项目采购日期: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采购公
告,****年*月**日开展项目评审,****年*月**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年**月**日发布结果更正公告。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哈尔滨智能信息系统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科技创新城***号
被投诉人*:黑龙江中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号***室
被投诉人*:绥化学院
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黄河南路**号
相关供应商:哈尔滨春晖学具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向阳镇金家村(农业高新技术园区)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
- 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发布变更中标结果公告严重违法,擅自组织专家重新评审程序违规,代理机构涉嫌与中标供应商恶意串通,袒护中标人,变更的中标结果使我公司权益受到损害,剥夺了我公司中标的权利。
- 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程序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
(三)代理机构擅自组织专家进行重新评审,程序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
(四)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涉嫌与供应商、采购人串通,弄虚作假,欺骗我公司。
本机关依法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一)(二)(三)(四)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一)(二)(三)(四)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结合监督检查结果,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应当重新组织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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