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东台中学汇文中心改造提升-社团活动基地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12-23
江苏/盐城 质疑投诉
江苏省东台中学汇文中心改造提升-社团活动基地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江苏/盐城-2025-12-23 00:00:00

江苏省东台中学汇文中心改造提升*社团活动基地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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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东台中学汇文中心改造提升*社团活动基地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江苏省东台中学汇文中心改造提升*社团活动基地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中拓教育科技(南京)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中山路**号

被投诉人:盐城超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地址:东台市北海西路*号聚龙双苑*幢

相关供应商:无

地址:无

当事人:江苏省东台中学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东台市城东新区东城大道*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本项目招标清单含大量装修内容,与“货物类采购”属性严重不符。此举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条关于采购内容与属性应一致的规定,影响评审公平。现郑重请求招标方立即更正项日属性为工程类采购,或彻底删除所有装修内容,依法依规重新组织招标。投诉事项*:经核查,“社团活动基地公共区*底部轻质饰面”技术参数设置存在明显排他性,特定指标仅为少数品牌产品所独有,严重违背《政府采购法》中关于公平竞争的原则。要求贵方立即修改该条款,采用更中立、通用的技术标准,以确保所有潜在供应商能平等参与竞争。投诉事项*:江苏省****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空调机被列入集中采购目录。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通过框架协议采购采购方式确定了****年度江苏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空调框架协议采购入围供应商、入围产品及其最高限价等。投诉事项*:对灯箱的功率、光通量、色温、显色指数等参数设置了精确的数值范围,限制供应商的创新和选择,导致只有少数符合特定参数的产品能够参与投标,从而限制了竞争。检测报告要求严格且测试内容不得续项、漏项,香则视为负偏离,这对供应商来说要求过高,可能增加供应商的成本和负担。投诉事项*:贵方招标文件要求检测报告须由“省级及省级以上”机构出具,该条款不合理地限制了具备相应资质的市级检测机构的参与,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规定,增加了投标人负担。现要求立即修改此条款,允许具备***资质的合法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均予认可,以促进公平竞争。投诉事项*:招标文件多处要求提供检测报告,但未明确说明其依据及必要性,此做法违反《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供应商的规定,涉嫌排斥潜在投标人,构成围标、控标。要求立即删除所有无明确依据的检测报告要求,依法修正招标文件,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投诉事项*:我司就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问题投诉,文件中多处使用废除或不标准**标准,经质疑后虽更正,但暴露出招标方编制不严谨。为保障采购公平与合规,现诉求立即停止当前招标流程,由招标方全面核查文件其他潜在错误,修正完善后再重启招标,避免因文件问题影响投标公平性。

投诉请求:招标方于****年*月**日就我方质疑作出的答复未能有效解决问题。现就原质疑事项(含装修内容属性不符、多项技术参数具排他性、引用已废止标准、检测报告要求限制竞争、空调采购不合规、评分标准设置不合理等)向贵局提起投诉。采购人未实质性纠正招标文件中多项违法违规内容,严重违反《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中关于公平竞争、采购需求管理及规范性之规定。请求贵局依法审查,责令废标或修改文件后重新招标,维护采购市场公平公正。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

处理结果:根据投诉和审查结果,投诉人中拓教育科技(南京)有限公司提出的投诉事项*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采购人江苏省东台中学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根据投诉和审查结果,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人提出的投诉事项*、*、*、*、*、*。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东台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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